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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22年國際組織后備人才培養項目的通知 |
各學院(部、中心): 為加快培養一批具有中國情懷、國際視野和國際競爭力的全球治理人才,提升我國高校研究生國際化人才培養能力,國家留學基金委從即日起開始實施2022年國際組織后備人才培養項目,具體如下: 一、選派辦法和選派類別 1.本項目采取“先立項,后選人”的辦法,單位先行申報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確定資助項目,單位按照獲批項目及條件推薦人員,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后錄取。 2.各學院需根據《2021年國際組織后備人才培養項目實施辦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68)先行提交項目申請書(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210423/20210423175503_0385.doc),經校內評審后,完成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申報,由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確定資助項目,獲批項目單位根據確定的人選要求,進行人員選拔推薦,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并錄取,不受理個人申請。 3.選派類別為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一般為12-24個月(以留學單位學制為準),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4.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期間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可提供學費資助。 二、項目申報要求 1.申報項目應聚焦全球治理及國際組織人才培養,充分體現本單位優勢、特色學科在國際組織人才培養及發揮作用方面的思路、舉措,強調精準選派和結果導向;應設有國際組織相關內容的必修課,并納入學分管理;應形成自主、連貫、規?;亩ㄏ蜻x拔、派出和向國際組織輸送的全鏈條模式,建立國際組織后備人才培養的長效機制。 2.國外合作單位須為世界一流院校、機構或在國際組織人才培養方面具有優勢的院校。中外雙方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合作協議,有一定前期執行基礎。合作協議應與所申報項目直接相關,明確雙方合作領域或專業、選派人員的身份、培養方案或學制、雙方權責等具體內容。合作協議的生效不得以獲得本項目資助為前提。 三、項目申報流程 1. 2021年8月20日前,請將《國際組織后備人才培養項目申請書》(附件2)的電子版提交至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郵箱:yuyueyang@xjtu.edu.cn。 2. 2021年8月26日前,就創中心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推薦。 3. 2021年8月31日前,項目單位按照材料清單(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70)要求準備項目申報材料。 4. 2021年9月1-10日期間,項目單位主管部門完成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項目申報。 5.2021年10月,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公布獲批項目。 常見問題(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71)。 四、項目實施與管理 1. 獲批項目執行期為三年,獲批項目的選派名額、選派類別、選派專業、留學國別、留學單位原則上不予調整。涉及學費資助的項目,學費實際資助額度不超過立項通知中明確的學費額度。 2.對于執行中項目,各單位須逐一進行年終總結,并于每年項目申報時(2021年為9月1-10日)通過信息平臺在線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未按時提交項目執行工作年度總結或連續兩年未派出留學人員的項目,將終止執行。 3.項目執行三年期滿時,項目單位須對項目進行全面總結,并于每年項目申報時(2021年為9月1-10日)通過信息平臺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五、校內聯系方式 聯系人:就創中心 楊老師,于老師 郵箱:xjtuio@xjtu.edu.cn 電話:13649288257,13369103616 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 2021年8月4日 |